【第十一类】照明、加热、蒸汽发生、烹饪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。
【注脚】 本类尤其要涵盖: ——自然空气上下调整设施; ——电或与非电的暖床器,暖水袋,长柄暖床炉; ——非医疗用具电加热垫和电加热毯: ——电水壶; ——电烹调用品。 本类特别不有: ——创造蒸汽发生器的设备(机气零件)(第六类); ——电暖裙子(第八类)。 【1101组】灯饰用仪器、器材(不也包括汽灯、油灯) 【1102组】喷焊灯 【1103组】汽灯,油灯 【1104组】烹调及商用电力工程烧水机 (不主要包括灶台用手掌工日常用品,肉制品制作机械设备) 【1105组】制泠、冷冻箱机(不涉及到冷冻箱车) 【1106组】干燥的、排风系统、老板桌环保设施(还包括热泵空调房环保设施) 【1107组】提温、压缩空气机 (其中还有化工业级炉、燃气加热炉,不其中还有轨道车燃气加热炉、锅驼机燃气加热炉、压缩空气机燃气加热炉) 【1108组】地暖钢塑复合管 【1109组】卫生监督生产设备(不例如盥洗室器材) 【1110组】酒精消毒和净化后机 【1111组】不同规格的中小型供暖器 【1112组】不属别类的打火工器具 【1113组】核技术发应机